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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【2015年6月版】

2017-05-25 18:12

一、贷款对象和条件
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2、湖南省范围内按月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(不含铁路**心缴存职工)。3、贷款申请人是在株洲行政区域内**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住房的产权人,且购、建房时间在3年内(或房产证在1年内),按规定比例交纳首**,购房合同已备案或自建房主体建造一层以上。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,其房屋共有权人限借款人配偶或父母子女。4、职业和收入稳定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。每月还款额(含其他债务)不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50%,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本人缴存基数。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(仅限拥有共同产权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缴存公积金的,其月收入能力的核定以公积金系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。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其月收入能力的核定以6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或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为准。5、个人信用状况良好。6、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,并认可贷款合同条款的约定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贷款:1、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欠缴3个月(含)以上。2、申请人及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(含婚前)。3、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、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或担保。4、申请人及配偶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未结清的。5、**商业用房、别墅、多层联体别墅、套内建筑面积>180 m2住房及**性住房等情形。6、申请人家庭已累计使用过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。7、个人信用逾期不予贷款的。8、不符合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二、贷款额度、期限和利率

夫妻双方在株洲地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购、建自住住房,个人住房贷款的*高额度为50万元,其他*高贷款额度40万元。具体见《信用良好借款人贷款差别政策执行标准》。

贷款*长年限为30年,且借款人现有年龄加上借款年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(男60岁,女55岁)。

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。目前执行的贷款利率为5年(含)以下年利率3.25%,5年以上年利率3.75%;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**贷款同期利率的1.1倍。已发放的贷款如遇利率调整,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。

三、贷款办 理流程及时限

1、期房按揭贷款流程:①开发企业申请→②开发企业收集申请人资料→③开发企业公积金专管员带领借款人办 理贷款申请→④贷款调查、审批→⑤签订合同→⑥委托银行签章→⑦办 理贷款担保抵押(房产局办 理) →⑧贷款发放。

2、其他类型贷款流程:①贷款**→②贷款申请→③贷款调查、审批→④签订合同→⑤委托银行签章→⑥借款人到房产局办 理抵押→⑦贷款发放。

3、办 理时限:受理贷款至完成贷款审批15个工作日(不含办 理担保抵押和贷款发放时间)。

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按贷款合同要求等额本息按期还款。贷款还清后由借款人本人执身 份证和银行结清证明原件到原办 理贷款所在管理部解除抵押。

四、借款申请人(含共同借款人)信用逾期状况执行政策标准

注:准贷记卡在信用报告还款记录中显示1、2为正常还款记录,显示为3以上(含)则为逾期记录。同一申请人的多笔贷款和***的逾期次数累计计算。

本资料依据截至2015年6月16日株洲市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解释汇编。此后政策有新的调整,则按新政策执行,**之处请带相关资料具体**。本须知由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

人工**电话:12329

中心网址:w w w.zzsgjj****

信用良好借款人贷款差别化政策执行标准

*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为**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.1倍。

*一手房指由开发企业直接销售的期房、现房、保障性住房。

***非成套住宅申请贷款条件为****一手房且层高在3.5米以内。

***一手房房款已付清和商转公应了解贷款所购住房的**情况,所购住房未办 理产权证的,借款人须与开发企业协商,由开发企业办 理担保抵押;已办产权证的,由借款人办 理现房抵押。

办 理个人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资料

以下“身 份证”均指“二代身 份证”,复印件均必须验证原件,且请统一使用a4型纸张。